免抵退账务处理,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首先应当知道出口货物“免、抵、退”的计算方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据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使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a、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b、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根据:“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3、根据“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下面通过实例进行具体分析:

某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2018年10月发生以下几笔业务: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票表明价款300万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8万元通过认证,同时本月购进免税材料100万元。9月末留底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本月出口销售额300万元人民币。

首先根据以上公司计算各项数据: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16%-13%)=3(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6%-13%)-3=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50*16%-(48-6)-5=-23(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13%=13(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300*13%-13=26(万元)

根据规定,如果当期期末留底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即该企业应退税额为23万元,当期免抵税额3万元。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

企业当期免抵税额为3: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3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3

根据当期应退税额23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23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出口退税)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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