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入税: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社保入税: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何去何从

中小企业何去何从?唯有正规、合法!

随着电子专票在全国慢慢铺开,另一个发票风险监控管理系统 ——“反洗票”系统也要上线了,目的是为了加强增值税发票风险全流程监控。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开发布了《反洗票系统需求文档项目中标公告》,意味着这套能实施追踪每一张发票的离上线启用不远了。


1、反洗票将通过对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金三系统、税收决策支持平台、预警快系统、电子税务局及出口退税审核等系统,构建灵活的反洗票风险分析数据服务体系,深入挖掘税务大数据资源价值,制定风险指标,实现发票疑点数据智能化提取。

2、反洗票将通过纳税人经营风险分析、进项发票溯源、销项发票穿透跟踪、进销项发票相关性分析、开票量及开票行为异常波动分析、开票量与生产能力匹配度分析以及上下游客户关联分析等手段对存在申报、开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及时监控管理,降低“洗票”风险。

“反洗票”查的是什么?“反洗票”系统怎么查企业?

1.纳税人基本情况的查询分析

对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分析,包括纳税人登记信息、重要人员变更情况、经营范围、信用等级、受处罚情况等信息,作为纳税人“洗票”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

2.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情况查询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期增值税申报数据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申报进项与销项的幅度变化情况,便于分析纳税人近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开票项目分类情况,以及各类开票项目占比情况,判断纳税人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开票量是否异常。

3.纳税人发票领用及开票情况查询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发票领用及开具使用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的发票领用及开具使用的幅度变化情况,包括份数、金额、类型占比等,判断纳税人发票领用及开具使用情况是否稳定,开票量及分类占比是否异常。

4.纳税人发票冲红及作废情况查询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发票冲红及作废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的发票冲红及作废的幅度变化情况。对发票冲红及作废时间、频次、占比等信息进行检查,判断纳税人发票冲红及作废是否合规,频次和占比是否异常。

5.纳税人主营业务情况查询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主营销项开票情况及主营进项发票情况,线性展示纳税人主营销项和主营进项的幅度变化情况。准确了解纳税人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判断主营销项和主营进项是否匹配,相关度是否存在异常。

6.纳税人主要客户基本情况查询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业务往来最多的上下游各前十的客户,分别线性展示与上下游各前十的客户业务往来的幅度变化情况。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主营产品、信用等级、违规处罚等情况进项分析,作为纳税人“洗票”风险评估的参考依据。

7.纳税人进项发票风险溯源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进项发票抵扣情况,对进项发票进行溯源分析,追溯各参与方申报及抵扣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发票造假、一票多开等“洗票”行为。

8. 纳税人销项发票风险追踪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的销项发票申报情况,对销项发票进行下钻分析,追踪发票的流转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洗票”行为。

9 .纳税人发票抵扣风险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进销项发票抵扣情况,包括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之间的品类相关性、构成比例、金额、税率等情况,并结合对上下游客户的基本风险评估,综合判断开票业务是否存在异常。

10 .纳税人经营能力风险分析

分析纳税人近2年内每个属期水电能耗、物流仓储费用、租金、物业费以及社保数据等,了解纳税人实际生产能力,与所开具的发票进行比对,检验是否异常,是否存在“洗票”嫌疑。

11.反洗票风险分析模型管理

对纳税人基本情况、开票行为、开票量、上下游客户等信息进行特征分析,设计标签体系及评分指标,根据标签和指标建立经验模型,根据业务规则设置预警阈值,并提供分析模型的审核、发布等管理功能。

12.反洗票风险处置决策管理

设计风险处置决策知识库,根据风险分析模型预警情况自动识别风险类型,并智能匹配风险处置措施,协助工作人员进行风险处置,提供决策知识库的审核、发布等管理功能。

13.系统对接服务管理

以灵活配置的方式对接金三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税务大数据平台等系统,通过数据接口交互方式,实现数据共享,并提供数据提取、加工、分析等管理功能。

感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社保入税,减免取消,税务局加大监管,中小企业应该何去何从呢?2020年对于中小企业单位一直到2020年的12月底,都是减免企业单位应当承担的社保费用,其中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这三块,那么基本上很多地区也减免了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块,也就是说企业单位所承担五险的费用几乎是几个减免的状态。

但是到了2021年,很多地区都已经全面恢复征收社保待遇,那么从原则上来讲,其实正常承担员工的社保待遇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这样一来的话无形中会增加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不能够因为自己企业单位经营困难而拒绝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的方式是不合理的,当然也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我们更多的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能够提高自己企业单位的经营利润,而不是说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如果说你以这样的方式降低用工成本,那么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为因此而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说有员工申请劳动监察或者说劳动仲裁,那么企业单位付出的成本可能比起正常,给员工交纳社保待遇所付出的成本还要更高,所以说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我们一定要依法来给员工正常的去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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