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陆续发布! 河北、贵州、西藏已公布通知

西藏: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18日。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贵州: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9月19日。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河北: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http://rst.hebei.gov.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8日前完成注册,9月2-11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西藏

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考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9日 上午:0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0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见附件)。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西藏自治区区域内,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18日。   网报地址: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验及缴费时间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需现场人工核验,系统将自动核验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验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   现场核验适用人员范围:   1.报名信息确认后,不适用网上提交资料且系统无法自动资格核验通过的人员;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人员。   现场核验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一个学历即可);   3.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下载打印《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等。   网上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18日。   现场资格核验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1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8月28日至9月19日。   现场核验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经系统自动核验通过或现场资格核验通过后的考生,请及时登陆网报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收费标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核验并已交费的考生,于11月2日—11月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均合格)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发放,请务必高度重视。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五)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使用《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附件:1.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8月27日     附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报名条件说明   (一)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工作年限。   (三)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三、免试条件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四、在资格复审中如何计算社保缴纳年限 工作年限通过社保缴纳年限核查,缴纳年限必须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变换缴费单位的人员,社会保障缴纳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社保缴纳没有达到工作年限,可按要求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工作年限的材料。

 贵州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考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我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七)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凡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级别”选项处选择“免一科”,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免考,自愿参加全科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八)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11月9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时间安排、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9月19日。   (二)报名程序   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   告知与承诺的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考试报名操作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严禁相关培训机构组织集体报名和代理报名,不允许代为承诺。   2.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不会有影响;新注册考生自2018年2月22日起,须按新要求提交白色背景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名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完成后,请务必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资格核验。资格核验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1)系统自动核验。网上报名后,系统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   (2)对于身份、学历和学位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系统无法核验的,须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3)现场人工审核。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请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期间(工作日9:00至17:00)联系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三)注意事项: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核验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核验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核验。   4.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5.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验。   6.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   (四)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至9月21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709540、0851-85767319 ,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六)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11月2日至11月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应考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六、考场设置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需单位盖章)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消防协会(地址:南明区沙冲南路130号吉苑贵府东北人家3楼)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2019年8月26日

 河北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报考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2019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定于11月9、10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一)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相关报考人员须通过告知承诺制报名参加考试。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到所属考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二)告知承诺方式。告知和承诺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失信管理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三、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包括经过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以及其他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报考条件、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省、市两级考试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通过定向核查、随机抽查、考后复审、核实举报、数据比对等形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主动加强与当地考试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报考信息中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的审核。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报名表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通过官方网站或数据库核验、外调行业部门和用人单位等手段,严格审核报考条件。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凡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考试纪律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http://rst.hebei.gov.cn/hebpta/)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8日前完成注册,9月2-11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9日17时30分。 (二)考生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各地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注册在线核验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在线核验通过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四)注册在线无法核验人员报名。注册无法在线核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部分科目免试报名。 承诺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图片;或上传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证明图片。 (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报名。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0-12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https://www.chsi.com.cn/; 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http://www.cdgdc.edu.cn/cn/; 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5、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或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聘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七)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各市要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9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八)打印准考证。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11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七、考试实施 为加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全工作,打击高科技有组织作弊行为,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 各地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八、收费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5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其余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九、考试大纲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事宜请与中国人事出版社联系或见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 com.cn)。 单位:中国人事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962347 64929211 64921644 十、其他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石家庄、唐山市和秦皇岛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局职称考试处。 十一、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报考条件       附件1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 工作安排
9月8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注册
9月2-11日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9月10-12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注册在线核验未通过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9月19日前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11月2-8日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 时间 11月9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0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附件2 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上诉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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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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