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执业药师需要注意什么,执业药师审方需要注意哪些

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资格证书号、姓名);

3.身份证明(正反面);

5.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电子版原件;

7.继续教育学分证明(需提交载有本人注册前所有继续教育证明);

8.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注意:

1.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每年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获取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注册期三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其中必修和选修内容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

3.《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需贴照片和盖执业单位公章)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需寄送至省局执业药师注册窗口。

再次注册

1.《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资格证书号、姓名);

3.身份证明(正反面);

4.继续教育证明(原注册证发证日期至以后的所有继续教育证明);

6.《执业药师注册证》;(已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只需上传《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电子版原件;

8.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注意:

1.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 超过有效期再次注册或变更执业单位的,仍需提供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已办理注销注册需再次注册的,参照首次注册提供材料,学分提供全部的。

4.《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需贴照片和盖执业单位公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需寄送至省局执业药师注册窗口。

变更注册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资格证书号、姓名);

3.身份证明(正反面);

4.前次注册到申请变更之间的继续教育证明;

5.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执业药师注册证》;

8.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电子版原件;

9.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注意:

1.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贴照片和盖执业单位公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需寄送至省局执业药师注册窗口。

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需资格证书号、姓名);

3.《执业药师注册证》;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电子版原件;

5.执业药师本人手持身份证彩照;

注意:

1.上传资料应全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

2.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原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需贴照片和盖公章)需寄送至省局执业药师注册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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