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做假账处罚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关乎每个人的利益,国家一直严格审核。作为企业负责税收的主要负责人会计,国家更是严格审查严格要求。那么,在黑龙江省会计做假账怎么处罚?

会计人员做假账处罚图1

日前,从黑龙江省财政部门获悉,今后黑龙江省将实施会计人员 “黑名单 ”制度。对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与会计职务有关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将作为严重失信会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会计人员做假账处罚图2

据了解,财政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用人单位依法使用会计人员信用信息,优先聘用、培养、晋升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会计人员;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约束和惩戒。在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职称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过程中,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严重失信会计人员,依法取消其已经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支持用人单位根据会计人员失信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降职撤职或解聘;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将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以及相关执法部门发现的会计人员失信行为,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支持会计行业组织依据法律和章程,对会员信用情况进行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失信会计人员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信息的互换、互通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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