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方案,国地税合并对企业带来的影响

原国地税分家是分税制下的财政管理模式。目的是为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中央地方各拿各钱,各干各事。原来只有上海是国地税一体的,新疆只有国税没有地税。

如:以前营业稅属于地方稅,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钱留地方。

如: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铁道部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上市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税,由国税局征收,钱归中央。

如: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拿75%,地方拿25%。

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扩大到所有行业后,原全属于地方税的营业税,75%变成了中央税了。地方没钱了,不合并还能怎么办。只是中央与地方税收划分的变动,与企业没什么关系,该交多少交多少。

至于对企业有什么好处,对企业办税人员来说,原来办一件事跑一趟,现在办一件事也是跑一趟,只不过以前国税地税的事分别在不同的地方办,现在是在同一地方办。如正巧两个事凑到一起了,一个地方就办了。

重要提示:有些企业以前对一些小税种不太关注的,如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这些现在仍属于地方财政收入,许多企业不交少交的情况很多。现在要引起重视了,小税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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