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船税问题 车船税法

关于实务操作中车船使用税的问题释疑:

一,车船税定义: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也可以理解为原来由路政部门征收的养路费停止征收后分解在燃油税及在缴纳车辆交通强制保险时由财险公司代征代收。

二,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实务操作中,各省份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并不一致,具体的征收标准由各省制定。

三,车船税与交通强制保险的关系:车辆交通强制保险与车船税属于捆绑式销售,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实务操作中,车辆审验时,检测部门只是看交强险是否有效,不会注重车船税是否缴纳。

四,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车辆的排放量是车船税的计税标准。不同的排放量,车船税的缴纳数额不一致。

五,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2016.12.30日前代征车船税的财险公司的交强险系统与税务部门的车船税征收系统没有联网,以至于形成2016年度以前车船税漏征或者人为避税。

2.新购置车辆的车船税为什么会少?

经常有朋友问道,我第一年的车船税只有几十块钱,为什么以后会缴的多。

这是根据车辆的使用时间来计算的。比如,车辆购置月份为七月份,购置前的六个月车辆并没有购置行驶,当然就不会征收车船税了。以后每年会按照车辆的排放量来缴纳全年的车船税。

3.车船税欠税是怎样形成的:

一般情况下,欠税车辆集中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十二月份,欠税车辆的注册日期及交强险的投保日期为来年的一、二月份,假如要提前缴纳的话,本年度的车船税已经代征代缴,十一月份、十二月份提前续保,交强险系统不能代征代收下一个税收年度的车船税,只能续缴车辆交通强制保险,保险单上.的【代征车船税联目】内为空白,这种情况以后每年的12.30日前续保的话,不会体现出【补征补收车船税及滞纳金】,看似正常,其实某一年的车船税其实欠交。也可以理解为“年初缴纳车辆交通强制保险,年末才补缴本年度的车船税”。

当某一年12.30日前未缴纳交强险,滞后缴纳交强险时,系统才会带出上一年度未缴纳的车船税及滞纳金,这样,本年度的交强险及车船税的合计金额为“交强险保费+本年度的车船税+上年度拖欠车船税+滞纳金”。

4.交通强制险频繁在省份之间流转形成的车

船税欠税:

一个客户的车辆由于在省份之间频繁流转,2017.09月份在注册地山西投保时补征车船税加滞纳金1400元。

车辆购置后第一年在山西购买交强险,第二年流转,以后连续数年在异地缴纳,再流转回来,问题是这样子形成的。

假如车辆购置后数年交强险与车船税一直在省外地区缴纳,今年第一次流转回来,不存在补征车船税问题。

关于实务操作中车船使用税的问题释疑:

一,车船税定义: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也可以理解为原来由路政部门征收的养路费停止征收后分解在燃油税及在缴纳车辆交通强制保险时由财险公司代征代收。

二,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实务操作中,各省份的车船税征收标准并不一致,具体的征收标准由各省制定。

三,车船税与交通强制保险的关系:车辆交通强制保险与车船税属于捆绑式销售,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实务操作中,车辆审验时,检测部门只是看交强险是否有效,不会注重车船税是否缴纳。

四,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车辆的排放量是车船税的计税标准。不同的排放量,车船税的缴纳数额不一致。

五,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1.2016.12.30日前代征车船税的财险公司的交强险系统与税务部门的车船税征收系统没有联网,以至于形成2016年度以前车船税漏征或者人为避税。

2.新购置车辆的车船税为什么会少?

经常有朋友问道,我第一年的车船税只有几十块钱,为什么以后会缴的多。

这是根据车辆的使用时间来计算的。比如,车辆购置月份为七月份,购置前的六个月车辆并没有购置行驶,当然就不会征收车船税了。以后每年会按照车辆的排放量来缴纳全年的车船税。

3.车船税欠税是怎样形成的:

一般情况下,欠税车辆集中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十二月份,欠税车辆的注册日期及交强险的投保日期为来年的一、二月份,假如要提前缴纳的话,本年度的车船税已经代征代缴,十一月份、十二月份提前续保,交强险系统不能代征代收下一个税收年度的车船税,只能续缴车辆交通强制保险,保险单上.的【代征车船税联目】内为空白,这种情况以后每年的12.30日前续保的话,不会体现出【补征补收车船税及滞纳金】,看似正常,其实某一年的车船税其实欠交。也可以理解为“年初缴纳车辆交通强制保险,年末才补缴本年度的车船税”。

当某一年12.30日前未缴纳交强险,滞后缴纳交强险时,系统才会带出上一年度未缴纳的车船税及滞纳金,这样,本年度的交强险及车船税的合计金额为“交强险保费+本年度的车船税+上年度拖欠车船税+滞纳金”。

4.交通强制险频繁在省份之间流转形成的车

船税欠税:

一个客户的车辆由于在省份之间频繁流转,2017.09月份在注册地山西投保时补征车船税加滞纳金1400元。

车辆购置后第一年在山西购买交强险,第二年流转,以后连续数年在异地缴纳,再流转回来,问题是这样子形成的。

假如车辆购置后数年交强险与车船税一直在省外地区缴纳,今年第一次流转回来,不存在补征车船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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