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一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朱平等32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陈志华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石鹿言等34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刘芳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王盟等5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吴美玲等5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孙红燕等34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刘志刚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9);张瑞超等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丁方园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0),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朱平等32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石鹿言等34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王盟等59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孙红燕等34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张瑞超等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陈志华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刘芳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吴美玲等5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9.刘志刚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10.丁方园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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