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整治涉及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总牵头,并负责注册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负责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工程造价总站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稽查办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注册中心负责受理“挂证”人员的注销申请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如果读者有证要注销的话,该联系哪一个部门,心里应该有数了。 另外说一下大家比较关心的时间节点,江苏省查挂证的时间节点原文引用如下:
我省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都必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2019 年1 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总结本行业自查自纠情况,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汇总后于2 月20 日前按规定上报;2019 年2 月至6 月进行全面排查;2019 年9月底前完成指导监督工作。--------------河南13.8万挂证消息----------------- 进入2019年3月,各地已经陆续公布异地“挂证”存疑名单。小编看到的名单有太多份,有些是通过内部系统群直接下发,有些是官网直接公布挂证存疑名单,河南省之前已经曝光过部分名单,但仅限设计类(重磅|7611人!河南省首批名单!被查出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的人数!),今天小编今天说的是河南省的全名单。 这个名单涉及到一、二级建筑师、一级二级结构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问题为:多家社保、社保不一致和无社保。而名单直接公布的注册人员共有138124人。数量上等同山西和辽宁省的总和,超过山东省了,目前排名在能确认名单省份人数第一。其中按专业类型划分见下表,数量上看,建造师依然是严查重灾区; 名单截图: ---------------山西严查信息--------------- 进入2019年3月,各地已经陆续公布异地“挂证”存疑名单。小编看到的名单有太多份,有些是通过内部系统群直接下发,有些是官网直接公布挂证存疑名单,小编今天说的是山西省的名单。 这个名单涉及到一、二级建筑师、一级二级结构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问题为:多家社保、社保不一致和无社保。而名单直接公布的注册人员共有52229人。数量上也与辽宁省相比拼了。其中按专业类型划分见下表,数量上看,建造师依然是严查重灾区; 下面是名单截图: ---------------下面是山东省严查信息-------------- 进入2019年2月,各地已经陆续公布异地“挂证”存疑名单。小编看到的名单有太多份,有些是通过内部系统群直接下发,有些是官网直接公布挂证存疑名单,小编今天说的是山东省的名单。 这个名单涉及到一、二级建筑师、一级二级结构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人员(未有造价工程师),问题为:多家社保、社保不一致和无社保。而名单直接公布的注册人员共有105872人。没错,小编没写错,是10万多人,吓死你没。其中按专业类型划分见下表,造价工程师未出,数量上看,建造师是严查重灾区; 相关名单截图如下: ------------------下面南昌的严查信息-------------- 2019年2月26日南昌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核查社保存在问题(重复注册)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情况的通知》,该通知附件公布了《南昌市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社保存在问题人员名单》 这个名单涉及到一、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问题为:多家社保、社保不一致和无社保。而名单直接公布的注册人员共有21515人。没错,小编没写错,是两万多人。其中重复注册人数为1465人,社保问题人数为20050人,(很多公众号忘了统计重复注册人数,因为它在附件2里面);按专业类型划分见下面统计表,数量上看,建造师是严查重灾区 (小编只截取部分名单供参考。官方通知网址:http://jw.nc.gov.cn/nccxjswyh/tzgg/201902/a57d1df71ae341f6954429fb400780dd.shtml) 很不幸的是,疑似注册考试培训的达江老师也上榜了? ------------------下面西安的挂靠信息-------------------- 1858人!西安市第二批!被查出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的人数! 无论是哪个市的通知名单中,基本上大部分人员涉及到异地社保不一致或重复缴纳问题,这已经说明有关部门早就掌握了查处异地挂证的手段。 通知也都提到过一句:社保有问题的建造师名单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的,名单数据发布日期都是2019年01月21日。 这些信息已经说明:社保缴纳信息已真正实现了全国联网,四库一平台现在就有现成的全国各地的“挂证”存疑名单供各地方主管部门下载。 山雨将至,寒风满楼 挂证人员“要么人证合一,要么尽快注销” “挂证”没被查很只是官方还没排查到,既然各地手里都已经有“挂证”存疑名单了,那么排查时间的工作不会太难进行。 目前各地都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处罚 针对个人:
- 撤销其注册许可;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撤销其注册许可;
-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 予以通报;
-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 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行政处罚;
- 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
- 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
- 指导督促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底。
小编注:根据《补充通知》,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应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自查自纠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二)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小编注:根据《补充通知》,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总结本地区全面排查工作情况,并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自2019年3月起,每月5日前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将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见附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 (三)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小编注:根据《补充通知》,指导督促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二)依法从严查处。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依法从严查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及时快捷办理各项注销、注册等手续,确保整治期间各项注册工作有序进行。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涉及到注册建筑师的具体工作,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本地区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本通知要求进行。 (三)坚持源头治理。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要梳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钩的有关措施和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办理除资质许可外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时,不得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审批条件。 (四)强化信息公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在平台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五)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六)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要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总结经验,结合地区行业实际,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可持续的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机制,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 2018年11月22日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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