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父母可选择由一方按照规定金额标 准的 100%扣除,或者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照规定金额标准 的 50%扣除;有多名子女的家庭,按照子女数量和规定金额 标准的乘积计算父母双方共计可享受的扣除金额,并按照上 述扣除方法之一进行扣除: 1.子女在年满 3 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 学习均可扣除; 2.子女就读于小学、初中,或者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包括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 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的,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1.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接受教育期 间每年均可扣除,享受扣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纳税人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或者专业技 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在取得证书当年扣 除。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可以选择 由父母扣除,或者选择由本人扣除。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或其配偶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买中 国境内住房,适用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在还款期间可按照 规定金额标准,由纳税人或其配偶中的一方扣除,最长扣除 期限为 20 年。纳税人发生的住房贷款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 款,可以向贷款银行查询确定。 纳税人及其配偶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且纳税人已经申请享受此项扣除的,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 的,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规定金额标准 扣除;或者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规定金额标准的 50%对各自 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四、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均无房而发生的租金支 出,可以对应主要工作地适用的分档,按照相应金额标准由 承租住房的一方扣: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其他城市,按照第一档标准扣除;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 的城市,按照第二档标准扣除;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含)的城市,按照第 三档标准扣除。 纳税人已经申请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不能同时享受住 房贷款利息扣除。

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

可以区分以下情形扣除:

1.纳税人是独生子女,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 60 周岁的, 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金额标准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且父母中有一方年满 60 周岁的,纳税人可以与其兄弟姐妹按照规定金额标准分摊扣 除。

具体分摊方式包括兄弟姐妹按人数均摊、兄弟姐妹约定 分摊以及由其父母指定分摊。在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方式 下,每个纳税人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 50%。

3.被赡养老人年满 60 岁,且其子女均已去世的,可以 由孙子女、外孙子女按照上述规定扣除。

六、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 2019 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支出,可以 在 2020 年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和范围将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明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看这个指南就可以喽

子女教育及继续教育

如果你家有孩子年满3周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或者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那么恭喜你,作为纳税人,你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享受子女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想要自我增值,继续深造的,恭喜你,有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对你进行支持。

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

教育问题解决了,那么是否能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呢?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如果属于首套住房贷款的,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如果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城市的标准享受一定的住房租金定额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赡养老人及大病医疗

另外,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年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在大家最关心的大病医疗方面,如果想要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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