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福利,江苏省考生报名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无需提交55项证明事项

  选择报名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大多都是为了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让自己能够在消防安全技术领域取得更好的发展。但是在考试报名时需要提交的众多证明事项材料,一直都为不少考生带来了很多准备工作上的麻烦。今天小编为江苏省考生带来好消息,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考生在报名参加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时无需提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毕业及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工作简历证明等55项证明事项材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8号)、《省政府关于取消证明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9〕5号),决定取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证明事项55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取消证明材料是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取消证明材料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人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要求企业群众提供被取消的证明材料。


  二、梳理修订规范工作流程。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根据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实际工作情况,重新梳理相关工作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及时公布,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掌握和办事查询。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相关证明事项取消后的信息核查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在线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人社部门内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以及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政府各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相关办事依据的核实力度,防止监管真空,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切实把“减证便民”的好事办好。


  四、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各地人社部门和厅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后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的风险预防和补救措施,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55项).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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