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关于《报考承诺书》常见问题及解答

  在2019年5月31日,人社部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我国将从2019年6月至11月对全国13个试点省市的一级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在内的资格考试报名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这意味着如果考生自身所在省市属于在13个试点省市,那么在进行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只需要如实签署《报考承诺书》无需提交学历以及工作年限等相关材料。那么《报考承诺书》是如何获得并且需要签署哪些内容呢?今天大立教育就针对各位考生对于《报考承诺书》的常见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常见问题1:《报考承诺书》如何获得?

  大立解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由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的系统自动生成。

  具体步骤:


  1: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2: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报考信息


  3: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大立教育提醒各位考生,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由系统生成的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常见问题2:《报考承诺书》签署哪些内容?


  大立解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需要考生签署的内容包括承诺人(即报考人员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以及签署承诺书的具体日期等。


  《报考承诺书》模板: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己经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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