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取消造价注册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了一级造价师注册时取消了一些证明材料。以下是相关通知的具体内容,快来看看一级造价师证明事项取消了哪些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取消部分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第二批),相关证明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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