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审批下放试点开启,证书挂靠市场风云变幻

近日,住建部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落实了资质改革的意见稿第一步。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分批分步推进的原则,我部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及时间

  (一)试点地区。

  选择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

  (二)试点期限。

  试点时间为半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试点内容

  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原由我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详见附件)下放至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审批方式由试点地区自行确定。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配齐配强资质审批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资质审批系统功能,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试点地区开展业绩核查等工作。

  (二)规范审批行为。试点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资质审批相关管理规定,细化审批标准和要求,严格依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批,并将通过审批的企业资质(仅限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电子申报数据报我部备案。我部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违规审批的,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试点资格。

  (三)维护统一市场。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或变相设置准入条件、限制取得试点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下放审批权限审批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揽业务。我部将对发生上述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住建部在资质变革,审批调整方面一直采取的是先试点,吸取经验和成果,再普及的方式,这次也不例外,以往试点都在经济发达的北上广深进行,这次新增了安徽,这说明安徽省这几年的经济发展也是有目共睹,得到了部里认可。审批权限的下方,符合放管服政策的大流,文件附件中对那些资质进行下方审批进行了明确,但是对人员的配置并没有提出新的标准,也就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试点省份的资质审批依然会按照原资质标准的人员进行审批,只是审批环节进行了简化,基本上根据新的系统采取线上审批的方式。而对于企业来说,资质审批的下方可以大大降低他们的成本,试想以前申报个甲级资质企业必须得往北京跑,其中各路神仙都要过过招,甚至有的申报企业在资质申报期间,派人长期驻守北京,这成本算起来也是不小。 如今试点省份的企业申报资质不光程序得到简化, 稍有资历的企业在省内办事肯定门路也要多一些,方便一些,因为各省份主管部门要考虑本省份的经济发展等情况,也会根据各自的环节对资质审批进行适当的加减法,这样在进行资质升级或者申报的时候相比以前难度会有所减少。而且在省内,以现在的交通条件,办起来也方便了很多。

对于证书人才来说,由于试点文件并没有提及标准的修订,所以,资质人员配置依然会采取现有的数量,证书挂靠的需求依然会保持,而新资质标准的人员配置文件,笔者以为至少要等到2021年年底,因为试点结束后,资质审批权下方才会普及,同时人员配置的意见稿才会逐步形成, 而最终落地至少要等到年底。所以,有证书的朋友大可不必担心, 只要注册制不变动,证书挂靠市场就会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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