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可跨省注册执业

    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



    第十一项,推动继续教育资源共享。


    在示范区内实行继续教育学时(分)互认、证书互认。


    现在,这三地的继续教育将无地域限制。而且,还会共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并积极申报国家级基地。


    第十七项,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


    对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计量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有些考生可能会有疑问“二建不是一直可以全国通用么?”取得二建注册证书,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建造师名义执业,但并非可以跨省注册。


    在证书的通用性上、三地的就业选择上无疑是件好事,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必定需要制定统一的合格标准,2019年三地的合格标准还是不同的。

    这次政策措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20年江浙沪的二建考试合格标准会统一。合格标准有两种可能:一种情况是统一按满分的60%切线,另一种情况是三地共同决定分数线,然后继续每年波动、每年重新划线。


    而上海已经实施一年“60%”切线,所以统一划到“60%”可能性比较大,但今年受疫情影响,也有可能为了鼓励大家学习,降低通过门槛。


    合格标准的提高只是眼前的烦恼,对于准备充足的考生没有什么影响,利好政策已来,希望大家能抓住机会。一次过考。


    第十八项,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


    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

    对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示范区内就业的,不再要求对技能水平进行重新评价。


    在职称互认后,将无需进行重新评价,对于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就业更加方便。


  来源:蜂聘 http://www.fengpintech.com/

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51考个证】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51kgz.cn/25814.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