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市组建消防专家库 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可优先考虑

    近日,北京消防协会发布《北京消防协会关于开展第一批消防专家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报条件,需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市不是个例,多个省份均在组建消防专家库:


    6月1日,陕西省住建厅印发《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规定》,共十二条,包括该管理规定制定的目的意义、专家的选取办法、入库条件、解聘情形等内容,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5月31日止,有效期五年。其中,明确规定对专家和委员会成员实行聘任制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3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颁发聘书。对动态加入或退出的,及时向社会公布。



    5月7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为切实做好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技术咨询等工作,决定组建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集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的通知》,指出申请成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的条件之一是具有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


    内蒙古《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的通知》,要求“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相关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可以优先考虑”。

    江西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并公布了建设工程消防专家库第一批成员名单(大部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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