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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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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关于调整2020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在《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1号)安排基础上,决定对2020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

  (一)取消2020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自2020年起,实行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申报人需取得2020年度国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合格证书,或2018、2019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取消2020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取消2020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0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有行业准入要求外,不再借用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

  (四)取消北京地区2020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五)延期开展2020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六)延期开展2020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1年。

  (七)暂停开展2020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报考级别分为32科(免1科)1科(免2科)增报专业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报考级别选择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号不一致,会导致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请在网上填报时谨慎操作。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级别为:考3科)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3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3科”。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分别为:考2科、考1科)

   1.2科(免1科)条件。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2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1科(免2科)条件。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仅需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考级别请选择“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符合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请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度12月31日。

责任编辑 :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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