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考后查社保,信息不一致则考试成绩作废!​

  不久前,住建部曾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在通知发布后为,大立教育从郑州市人社局获悉,郑州为杜绝“挂证”现象,2018年郑州市出台放出“大招”!在职业资格考试后,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



  一建:审核未通过140人,通过率15.5%;


  一建增项:审核未通过79人,通过率33.2%;


  二建:审核未通过1963人,通过率18.4%。


  造价:审核未通过24人,通过率25%;


  注安:审核未通过32人,通过率47.6%。


  从2017年起,河南省职业资格考试将考试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资格审核。为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通过不法中介机构伪造学历证书,伪造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找人替考等违法行为。


  郑州市在执业考试资格审查中,通过社保管理平台核实考生的社保信息与报名单位是否一致。


  2018年6月5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有:


  1注册地址查无此单位


  2注册信息查无此单位


  3该公司查无此人


  4毕业年限不符合要求


  5联系不到公司,无法核实


  6工作经历不属实


  7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8甚至还出现,社保缴纳单位“经核实是中介机构”的现象。


  对于以上现象,市人社局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1、未通过审查人员:


  经核实考生学历、工作单位及工作经历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部长令)和《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进行处理,并上报郑州社会信用体系。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2、未参加审核及核查中人员:


  1)个别仍在核查中的考生,核查结果结束后近期公示。


  2)未按要求时间参加审核的人员,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


  3)未参加审核的考生,请关注“郑州职称网”进一步通知。


  4)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考生,请于6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通过网上预约,到市人社局职称处(陇海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1010房间进复核,过期不候。


  大立教育献给所有报考建工领域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虽然顺利通过考试可以获得证书,但是如果考生“以身犯险”则会使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如果不想让自己的努力白费,考生就应该依法考试如实填写和提交社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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